象山县重点人才政策和平台简介

来源:甬商总会|2018-03-12 16:32

一、重点人才政策

政策名称:《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才创业创新的若干意见》

发布时间:2016年10月

政策内容:高层次人才创业、创新扶持,创业创新平台载体建设,金融、税收等创业扶持,经营管理、专技、高技能、大学生及其他人才队伍建设,人才安居、人才表彰等。

政策要点:

(一)高层次创业人才资助

最高5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资助;最高500万元贡献奖励;最高20万元场租补贴;一事一议最高资助1亿元。

(二)高层次创新人才引进

1、全职新引进顶尖、特优、领军及拔尖人才,分别给予100万元、30万元、10万元、5万元引才资助。

2、“海外工程师”年薪资助配套。“海外工程师”相当条件的港澳台地区高层次人才,给予5~20万元年薪资助。

(三)平台载体建设

1、创业平台建设。海创园入驻企业三年免租,海洋生物类企业再延迟一年。园内海洋生物类企业入选县内高层次人才计划,启动资金资助不低于200万元。园内入驻中介机构,三年房租费用全额补贴。

2、共建异地人才创业孵化基地。通过“异地孵化、县内转化”的离岸模式,引进培育一批高层次创业团队。经认定并符合条件的,给予第一年最高200万元的建设和运行经费资助,给予第二年、第三年每年最高100万元的运行经费补助。

 

二、重点人才平台

平台名称:象山县海洋科技人才创业园

平台简介:成立于2015年10月,占地26亩,拥有办公、生产用房11000平方米,入驻企业10家、园外创办企业6家。是象山县委、县政府吸引海外留学生回国创业的人才基地,是重点培育海洋生物、海洋新材料、海洋新装备等新兴产业的专业平台,是集人才创业、融资洽谈、安居生活于一体的众创空间。下一步将规划100亩土地建设功能完备的新园区,争取到2017年底,园区入园企业15家以上,实现年度企业销售生产总值1.5亿余元。

平台政策:

1、创业资助。创业项目经评审,按照推荐层级和实际投入,分别给予50万元至5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资助。对引进的国内顶尖、世界一流的创业团队实施“一事一议”,最高给予1亿元的资金资助。

2、租金减免。三年内,按推荐类别免费提供2000平方米以内办公用房和生产用房;自行租用的,给予租金补贴。对符合产业导向目录的企业,保证供应土地。

3、贡献奖励。对海外高层次人才创办的带项目孵化企业,三年内按其交纳的企业所得税、营业税、增值税的地方留成部分给予全额补助;孵化期满后三年内继续给予补助。

4、生活保障。免费提供不大于100平方米的生活用房,或给予住房补贴,最长期限三年。入选国家、省、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(创新)的,每人每月发放5000元生活补贴;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,每人每月发放2000元生活补贴,最长为三年。

5、贷款贴息。三年内商请金融机构提供每年500万元以内的贷款,并按银行同期基准利率给予贴息。风投基金和企业参与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的,按相同标准贴息。

6、工作津贴。年薪30万元以上的人才,应纳税所得12万元以上部分的个人所得税地方可得部分,给予全额补贴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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